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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理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07-12-14

南京工业大学理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南工理[2004] 02号

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是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最后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搞好学生的毕业论文工作,对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保证这一重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根据我校制定的教育环节基本要求和毕业论文若干规定的精神,对我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制订本条例。

一、毕业论文的目的与要求

毕业论文的基本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与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初步科学研究的能力。作为学生在校期间一次系统的工程设计训练或科学研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能力的培养,并根据专业性质有所侧重:

1.中外文献检索与阅读的能力,对工程项目调查研究的能力;

2.综合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设计(论文研究)方案讨论、分析与比较及方案论证的能力;

4.试验方案的制定、仪器设备的选用、安装、调试及实验数据的测试、采集与分析处理的能力;

5.设计、计算的能力,包括计算机应用的能力以及实验操作的能力;

6.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相结合的文字及口头表达及综合材料的能力;

二、毕业论文的选题及任务书下达

(一)选题原则

恰当的选题是搞好毕业论文的前提。课题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使学生得到比较综合的训练。

2.课题应尽可能结合学科发展前沿、生产实际、科研和实验室建设的实际任务,为学生提供较强的工程背景,促进教学、科研、生产的有机结合,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3.课题应有一定的深度与广度,工作量饱满,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任务。

4.为保证较多的学生得到科学研究能力、实验动手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良好训练,做毕业论文的学生数不少于总数的90%。

5.课题的选择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使学生在原有的水平和能力上有较大提高,并鼓励学生有所创造。

6.对学生提出的选题,若符合教学要求,很有特色,条件允许,经审查后,可积极支持并给予安排。

7.下列情况的课题不宜安排学生做毕业论文:

(1)课题偏离本专业所学基本知识;

(2)课题范围过专过窄或课题内容简单,达不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3)属本科生难以胜任的课题;

(4)毕业论文期间难以完成或不能取得阶段成果的课题。

(二)选题、审题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毕业论文课题由指导教师提出,并填写毕业论文选题表,陈述课题来源、课题简介、难易程度、论文要求等,经所在专业系主任审核后,报学院主管领导审定生效。

毕业论文所选题目中,如果同一项课题需由2名及2名以上同学完成,应在申报课题的名称上加以区别(加副标题),并且在“设计(论文)要求”中加以体现。

选题、审题工作应于进行毕业论文的前一学期完成,并交到学生中进行选题。

外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校内或校外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时,其选题的工作程序同样按上述规定执行。 学生到用人单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时,其选题工作程序也同样按上述规定执行。

(三)任务书的填写与下达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应由指导教师根据各课题的具体情况以及本专业毕业论文教学大纲填写,经院、系负责人审查、签字后生效,并于毕业论文开始前发给学生。任务书中除布置整体工作内容,提供必要的资料、数据外,应提出明确的技术要求和量化的工作要求,包括外文资料翻译、论文的字数、图纸、软硬件的数量及技术指标等,并列出参考文献目次。

由多个学生共同完成的课题或与研究生协作进行的课题,应明确做毕业论文学生须各自独立完成的工作。

任务书内容必须按有关要求用黑墨水笔工整书写或按教务处统一设计的电子文档标准格式打印,不得随便涂改或潦草书写,禁止打印在其它纸上后剪贴。

任务书一经审定,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应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所在专业系主任同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

三、对毕业论文组织管理工作的要求

1.学院领导对本院的毕业论文工作全面负责,根据专业教学要求,制订毕业论文工作要求和具体考核办法,要亲自深入到教师、学生中进行调查研究,对中期检查结果进行审定,要听取各有关系的工作汇报。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要深入细致地了解学生在毕业论文工作中的思想动态,积极配合教学工作圆满完成毕业论文任务。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对毕业论文准备工作、进展情况和答辩结束工作进行部署与检查,并做好总结工作。

2.各系应根据本专业教学要求及人才培养目标,研究制订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系领导应认真负责地安排落实指导教师,审定毕业论文课题,组织落实课题到位,审查任务书。在毕业论文进行过程中,及时了解进展情况,组织、安排本系教师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做好工作小结并交院存档。

3.班主任应积极配合系做好学生在选题、收集资料、开展研究、撰写论文、准备答辩等项工作中的思想工作,要经常与系通报学生的思想动态,严格对学生管理。

5.对学生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论文,必须严格审查,严格要求,加强管理。指导教师要去学生所在单位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并与该单位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若学生论文是由学生所在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指导的,则其必须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同时也应指定校内的指导教师,且校内指导教师应与其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工作进展情况和思想动态,加强对学生管理。

四、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指导教师应由讲师及相当职称以上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助教、研究生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论文,但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教师工作。指导教师由系(专业教研室)安排,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查后方可担任。

2. 为确保毕业论文的质量,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8人。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时间每人每周不得少于3次。要严格控制指导教师的出差,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出差,若时间在2周以内的须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超过2周以上的须报校教务处审批,并事先向学生布置好任务和委托他人代为指导。

3. 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学生。应始终坚持把对学生的培养放在第一位,避免出现放任自流或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

4. 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应着重启发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5.  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

(1)     选择课题,填写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表和《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2)     按任务书的要求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进行答疑与指导并做好指导记录。关心学生的思想,排除各种干扰。

(3)    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论文。

(4)     毕业论文结束阶段,按毕业论文的规范化要求检查学生完成任务情况,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

(5)     根据学生的工作能力、论文(设计)质量及工作态度等写出评语。

(6)     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7)     收齐学生毕业论文的全部资料、成果,审查合格后在资料袋上签收交院存档,并对报优秀论文的,在规定结束日期前三天交系验收。

五、对学生的要求

1. 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于实践,同学间团结协作、相互关心,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中规定的任务。

2. 尊敬教师,虚心接受教师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

3. 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成果。否则,毕业论文作不及格处理。

4.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导教师指定的地点进行毕业论文。因事、因病离岗,应事先向指导教师和年级主任请假,否则作为旷课处理。凡随机抽查三次不到者,评分降低一级。累计旷课时间达到或超过全过程1/3者,取消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

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者不得毕业,发给结业证书。若学生自愿缴费重修,可及时提出申请,经学院批准,报教务处办理重修手续,并安排在下一届毕业论文期间进行。

5.节约材料,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为确保安全,离开工作现场时必须及时关闭电源、水源。

6. 热爱劳动,定期打扫卫生,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7.  毕业论文以及前期工作材料必须符合规范化要求,否则不能取得答辩资格。

8.  毕业论文成果、资料应及时交指导教师收存,学生不得擅自带离学校。经指导教师推荐可作为论文发表。

六、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与答辩

1.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

学生毕业论文完成后,除了指导教师对其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阅,写出评语外,论文还应由答辩组一名教师担任评阅工作(指导教师不担任所指导学生的论文评阅教师)。答辩组评阅教师在答辩前,应根据课题涉及的内容和要求,以有关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为主,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供答辩中提问选用。

2.毕业论文的答辩

(1)学院须成立答辩委员会,其成员由院领导及各系主任组成,设秘书一人。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人数以3~5名为宜,成员可以是本专业或本院(系)教师,也可以是外院(系)教师。请校外人员参加,须事先经学院领导批准。

(2)答辩时间控制在:学生讲解10分钟左右,教师提问及学生答辩10分钟左右。

(3)优秀毕业论文的答辩须经学生本人申请,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推荐,在学院的范围内进行大组答辩,或在系范围内集中进行优秀答辩,根据答辩情况确定学生成绩,在成绩优秀论文中由院教学委员会确定推荐校优秀毕业论文。

七、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应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业务水平、创新性、工作态度以及答辩情况为依据。

2. 毕业论文成绩采用五级分制(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成绩的评定应由指导教师和答辩组评定。采用“结构分”进行成绩的综合评定。结构分由平时(由指导教师根据考察情况给出)、指导教师和评阅人的评分和答辩委员会的评分组成。这三部分之比例为3﹕5﹕2。

3.成绩的评定必须坚持标准,从严要求。“优秀”的比例一般掌握在15%左右,严格区分“良”、“中”与“及格”的界限,对工作态度差、达不到毕业论文要求的学生,应评为“不及格”。

4.评分标准:

优秀:能圆满地完成课题任务,论文(设计说明书)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论文内容完整、论述详尽、计算正确、层次分明;说明书条理清楚,论述充分,文字通顺,符合技术用语要求,符号统一,编号齐全书写规范,图纸符合要求,且质量高;完成的软硬件达到甚至优于规定的性能指标要求;独立工作能力强,工作态度认真,作风严谨;答辩时概念清楚,回答问题正确。

对毕业论文成果突出的学生,在上述各条达到较好要求后,亦可评为优秀。

良好:能较好地完成课题任务;论文(设计说明书)完整、计算及论述基本正确;论文(设计说明书)书写较规范,图纸符合要求且质量较高;完成的软、硬件基本达到规定性能指标要求;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认真,作风严谨;答辩时概念较清楚,回答问题基本正确。

中等:完成课题任务;论文(设计说明书)内容基本完整、计算及论述无原则性错误;论文(设计说明书)的书写基本规范,图纸质量一般;完成的软、硬件尚能达到规定的性能指标要求;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工作表现较好;答辩时能回答所提出的主要问题,且基本正确。

及格:基本完成课题任务;论文(设计说明书)质量一般,无大的原则性错误;论文(设计说明书)的书写不够规范,图纸不够完整;完成的软、硬件性能较差;答辩时讲述不够清楚,对任务涉及的问题基本上能够回答,虽有错误,但不是重大原则错误。

不及格:没有完成课题任务或设计说明书,答辩中逻辑混乱,概念不清。

5.毕业论文成绩在答辩全部结束后,经系审定,学院主管领导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八、毕业论文的制度化管理

毕业论文中的组织管理工作应制度化,规范化。主要包括以下工作环节:

1.毕业论文的动员

毕业论文开始前,须进行有学院、系领导、年级辅导员、全体指导教师及学生参加的毕业论文动员,组织学习本《条例》,明确职责及要求。

2.毕业论文的检查

检查分前、中两个时期进行,由学院、系组织落实。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评估。

(1)    前期:着重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选题是否符合要求,课题进行所必需的条件是否具备,进度安排是否合理,毕业论文任务书是否下达到每一个学生。

(2)    中期:组织毕业论文期中检查。着重检查学风、工作进度、工作量饱满程度、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必要、有效的措施解决存在问题。

各系应有书面检查记录,指导教师可通过期中检查对学生进行阶段考核,将优秀学生及表现较差的学生名单报所在系,作为优秀成绩和平时成绩评定的参考以及重点审查质量的对象。对完成任务差的学生要给予警示。

答辩结束后,学院审查各专业成绩评定情况,

3.毕业论文的工作总结、资料归档以及规范化要求

(1)    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各专业必须进行总结,同时,组织申报、评选本年度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

(2)    毕业论文的资料必须包括:

a)毕业论文前期工作。包含:

①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审批表

要求在毕业论文工作前一个学期完成。

②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要求在毕业论文工作开始前一周内完成。

③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要求在毕业论文工作开始后三周内完成。

④毕业论文(设计)外文参考资料译文(附原文)

要求内容尽量结合毕业论文课题,并说明出处。译文原则上要求打印(如手写,一律用400字方格稿纸书写),连同封面及原文装订,于毕业论文工作开始后3周内完成。

⑤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

要求在毕业论文工作中期完成。

b)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及图纸等。

c) 各系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总结。

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一律用黑墨水钢笔书写或打印在“毕业论文论文纸”上(原则上要求打印),论文的字数不得少于1万字,并附有300~500字的中文摘要及对应的外文摘要。有关撰写的格式及标准参照国家标准GB 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并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规定。

毕业论文的各类资料必须合装在专用资料袋中,并统一编制目录交院存档。

 

未尽事宜遵从学校有关规定。

 

 

                                                        南京工业大学理学院

                                                      200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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